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公告

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公告

阅读:33次   发布时间:2024-09-23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聚焦“两城三基地”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安顺人才大汇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9月至10月,我市将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急需紧缺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岗位人才引进按照制定公布引才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工作、体检及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企业岗位人才引进由企业按要求开展自主引聘,切实提高引才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引进岗位及对象
1.本次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297个,事业单位岗位需求73个,企业岗位需求224个。详见《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2.本次引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2025届高校毕业生)。
四、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满足学历和专业要求)。
6.教师岗位,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医疗卫生岗位,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培训合格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事业单位需求岗位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10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截至2025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需求岗位条件
由企业结合实际,按照企业发布的需求岗位条件,自主确定审核报名人选。
五、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
1.四川大学
现场活动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
形式:宣讲会+双选会
双选会场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楼
2.兰州大学
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中南大学
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江南大学
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附件2)1张、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张,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日期须为报名时间截止前。
(二)线上报名
1.事业单位线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2.企业线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结束时间由企业结合岗位招聘实际情况确定。
3.采取线上报名的考生可将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日期须为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邮件为准。事业单位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视为无效报名。
4.线上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招聘单位代码及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例如:907安顺市XX单位+01+张三)。
六、考试(考核)方式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人选
1.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部门)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组织审查线上线下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对已经收到的报名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一次性反馈不符合原因。
2.考试(考核)方式: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结合报名及资格初审实际情况,确定采取相应方式进行。
具体后续考试(考核)招聘事宜,由招聘部门(单位)分别发布在相应政府网站、人社部门网站,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设置及审核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
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需求目录》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需求目录》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需求目录》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需求目录》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加以说明,并准备好有关课程证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并审核。
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须经用人部门(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同时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报名人员线上或线下报名都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引进到企业工作人选
由企业自主开展后续招聘工作并报市引才办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各县(区)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考试。
(五)报名岗位以本公告发布的《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八、本次报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引进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25070  3352907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
附件1.安顺市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岗位需求目录.xlsx
附件2: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表.doc
附件3.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安顺市引进人才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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